各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实训)室管理秩序和财产安全,现就实验(实训)室假期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假期安全工作,根据本学院实验(实训)室特点,制定实验(实训)室假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本学期最后一周每天下班时,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实训)室要对本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复查,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尤其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检查。
4.1月19日,各学院自查后须对寒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贴封条。
5.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假期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6.各学院应将自查中不能解决的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和因工作需要、放假期间仍需使用的部分实验(实训)室使用计划,于1月16日(周三)前将以书面的形式报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并在保卫处备案。
联系人: 司小站 电话: 89284121,18049471238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