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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打造校本“金课”,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主要以“选题源于校本、立项突出应用、研究贯穿实践、成果推进创新”为原则进行选题、评审和立项。

  二、立项范围与分类

  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主要从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立项,预计总立项140项左右。

  (一)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

  包括课程综合改革、课程思政项目、SPOC课程建设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1.课程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考核评价方式,以达到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整合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综合改革的目的(立项限额见附件1)。

  2.课程思政项目:梳理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将其列为教学计划的重要条目和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将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使专业课程与思政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构建起全课程育人的格局(立项限额见附件1)。

  3.SPOC课程: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新模式,推动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实施全新教学模式的优质SPOC课程,立项15项。

  4.在线开放课程:在SPOC课程基础上,遴选一批受众广的、教学效果好的、能体现我校特色的课程进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5项。

  (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是指除了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之外的其他普通教改项目,立项31项。选题可参考以下几种:

  1.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2.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

  3.教师成长机制与培养途径的研究与实践;

  4.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5.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

  7.有关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及机制创新研究。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指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目的的教学活动。其内涵是虚拟实验环境(仪器设备等)与实验对象、控制条件、实验对象的相关内在因素变化;满足教学大纲要求;满足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自己控制实验过程,自主分析实验结果和系统撰写实验报告的要求。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学院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立项5项。

  三、项目研究经费、时间和成果

  (一)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资助经费如下:

  SPOC课程建设项目每项7万元,其中课程团队费用2万元由学院承担,课程建设费用5万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课程综合改革项目每项1万元,由学院承担。

  课程思政项目每项1万元,由学院承担。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每项1万元,由学院承担。

  在线开放课程每项13万元,其中课程团队费用3万元,立项后拨付学院,课程建设费用10万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每项2万元,立项后拨付学院。

  (二)本次SPOC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课程综合改革、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

  (三)研究成果:

  1.在线开放课程、SPOC课程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之后,须签订任务书,按照任务书进行阶段性检查及结题验收。

  2.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时,须提供研究报告。此外,理论研究型须在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注明资金来源为“米兰平台,米兰(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应用型须提交实践应用情况的证明支撑材料。

  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和验收。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项目组成员的职称结构(高、中、初)和年龄结构(老、中、青)和专业结构要合理。

  (二)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

  (三)已承担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同类项目申报。

  (四)已列入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六、申报程序及评审

  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正、重在应用、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评审确定,等额推荐至教务处。具体立项程序包括:

  (一)项目申报。各学院根据学校发布的2019年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评审。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工作。

  (三)等额推荐。各学院填写相应汇总表,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推荐总数不超过推荐限额(见附件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等额推荐名单确定拟立项项目。

  其中在线开放课程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申报,经校级评审之后确定拟立项目。

  (四)网上公示。教务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对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一周,接受校内监督。

  (五)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公布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七、送交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需填报项目立项申请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提交《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在线开放课程、SPOC课程建设提交《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课程综合改革项目提交《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4),课程思政项目提交(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所有申报书要求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二)各学院须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

  (三)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2日(周五),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学院务必按学校的时间安排由专人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婷婷 杨琨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附件

  1.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限额分配表

  2.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

  3.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4.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5.课程思政项目立项申报书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7.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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